摘要: 根據《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》等文件規(guī)定,結合工作實際需要,報經省公安廳批準,蚌埠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次警務輔助人員400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一、招聘原則(一)面向社會、公開 ...
根據《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》等文件規(guī)定,結合工作實際需要,報經省公安廳批準,蚌埠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次警務輔助人員400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原則 (一)面向社會、公開招聘; (二)公平公正、競爭擇優(yōu)。 二、崗位計劃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0名(詳見附件:崗位計劃表)。 三、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 (一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; (二)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; (三)蚌埠市戶籍(含三縣); 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,熱愛公安事業(yè),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,紀律觀念強; (五)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、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,服從組織調配和安排; (六)五官體型端正、無殘疾、無口吃、無重聽、無色盲、無紋身,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,無明顯疤痕,無傳染性疾; (七)男性凈身高在170cm以上、女性凈身高在160cm以上;單側裸眼視力4.8以上或單側矯正視力5.0以上; (八)年齡在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); (九)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(退役軍人可放寬為高中學歷,但應當在三年首次勞動合同期內取得大學?埔陨蠈W歷;未取得的,合同期滿后不予續(xù)聘); (十)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報考: (一)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 (二)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; (三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 (四)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或收容教養(yǎng)的; (五)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的; (六)組織、參加、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賭博等活動的; (七)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 (八)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規(guī)違紀被辭退、解聘的; (九)蚌埠市公安機關現在職輔警及曾是蚌埠市公安機關輔警,合同期未滿離職,截至報名時未滿2年的(2022年8月及以后); (十)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 (十一)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 四、報名與資格審查 (一)發(fā)布公告 此次招聘由蚌埠市公安局發(fā)布招聘公告,招聘公告在蚌埠市公安局網站(gaj.bengbu.gov.cn)、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(rsj.bengbu.gov.cn)同時發(fā)布。后續(xù)體能測評結果、筆試和面試的成績、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等相關公告僅在蚌埠市公安局網站(gaj.bengbu.gov.cn)主頁飄窗和“珠城警訊”欄目內同時發(fā)布,其余網站不再發(fā)布后續(xù)相關招聘信息,需及時關注。 (二)網上報名 1、報名方式及時間。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,報考人員登錄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(第二批次)網上報名系統(http://bbrcjt.pzhl.net/)報名。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6日9:00至8月9日16:00,逾期不再補報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報名系統內報名表相關要求和履行誠信承諾。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。 2、網上資格初審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,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,一經查實,即按有關規(guī)定給予取消相應環(huán)節(jié)資格等處理。對偽造、變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處理。 3、查詢資格初審結果。報考人員報名后(指“提交審核”),至2024年8月9日16:00前登錄2024年蚌埠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(第二批次)網上報名系統(http://bbrcjt.pzhl.net/)查詢資格初審結果。 4、現場資格復審:現場資格審核對象為資格初審合格人員,現場資格復審時間:2024年8月10日-8月13日(上午9:00-11:30;下午14:30-17:00),地點:蚌埠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(蚌埠市南外環(huán)路2601號,咨詢電話:0552-7109159)。 資格審核時,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及材料:報名表(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下載后正反面打。⒈救擞行Ь用裆矸葑C、戶口簿(第一頁及本人頁)、畢業(yè)證書、個人征信報告(近三個月)、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,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。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、不能按規(guī)定提供證件材料、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不符、未在規(guī)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核的,取消其考試資格。 五、考試 (一)體能測評 1、報名后,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,在報名系統(http://bbrcjt.pzhl.net/)內自行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,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時間為2024年8月15 日上午9:00至8月18日上午7:00。逾期未打印者,視為自動放棄。 2、體能測評參考《關于印發(fā)<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>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24〕60號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需要,體能測評內容為10米×4往返跑、立定跳遠、一分鐘跳繩(體能測評采取通過式、單項測評次數不超過兩次),以上體能測評項目采取“三選二”的模式,由考生自主選擇,具體合格標準如下:
缺考、違規(guī)或未通過者,不予補考,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 3、體能測評具體時間、地點見體能測評通知書。 (二)筆試 1、通過體能測評人員將全部參加筆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。筆試內容為公安相關專業(yè)知識,筆試分數滿分為100分。筆試內容主要包括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?/td> |